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2-19 18:51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才是小微企业

冬天 追问

2019-02-19 18:55

嗯嗯,那小型微利企业可能是小规模也可能一般纳税人

辜老师 解答

2019-02-19 23:34

可以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都可以是小微企业

冬天 追问

2019-02-20 13:10

好的,谢谢老师

辜老师 解答

2019-02-20 17:34

好的,客气,帮到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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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才是小微企业
2019-02-19 18:51:37
小微企业放宽后的条件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2020-08-04 09:48:17
一)“小微企业”是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判定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每个行业的小微企业有具体的划分标准; 例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2、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3、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很显然,“小微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在界定标准上,不是同一个概念。同时,它们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有区别的。
2018-11-23 08:03:49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同时废止。   七、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反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7日 2019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该如何计算? 这次优惠政策修订,企业所得税出现了一个有趣的变化,它像个人所得税一样,出现了超额累进的算法,所以,我们也可以直接用速算扣除数来快速计算自己的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 举例说明: 若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则: 1)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100✖25%✖20%=5万元 2)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150✖50%✖20%=15万元。 该企业共计需要缴纳20万元(5+15)。 但若该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万元,就不能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即:应纳所得税额=300.01✖25%=75.0025万元。
2019-03-22 09:14:05
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在规模上具有一定的差别,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在资产总额(不含货币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6000万元的企业。而小微企业是在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所以显然小型微利企业要比小微企业更大。因此,如果不是小型微利企业,也不一定就不是小微企业,还需要看现有的资产和收入情况来进行判断。
2023-03-02 11: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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