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马婷老师,你好老师!公司冠粤的股东是乐主公司100%控股的投资者,冠粤具体算是乐主的一个技术部的部门吧,主要是研发智慧社会区APP(但是冠粤财务处理,会计核算都是独立的,一直是亏损,没有收入),公司的资金来源全都是乐主公司股东拨入投资款做为公司的人工工资及日常费用。另冠粤公司又分别是三剑公司及冠乐公司的股东之一。 问题1:现在这几家公司财务处理都是独立建账与申报税务事项的,但是又有投资关系,这算是集团与分公司的关系吗?账需要合并吗)冠粤拨投资款给三剑及冠乐两家公司的账务处理应该是怎么记分录呢?冠粤汇算清缴时,算是109的股权投资的业务吗? 问题2、冠粤一直没有设立研发费用的核算,应如何正确建立这个科目核算,才能确切享受到加计扣除优惠呢?(公司没有相关的专利证书的,就只有营业执照14年成立,现在一直都是亏损状态)
桔梗花星语
于2019-02-02 10:39 发布 106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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