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8年11月中旬签订了一个商城建设合同,款项按进度分四次支付,最后的尾款10%要在全部项目验收完成1年后支付,现在一共支付了两笔款,目前挂在预付账款,我们老板暂时不想让对方开发票,老板想等2019年公司变更成一般纳税人之后再让对方开专票。1、2018年我所支付的款项是不是暂时不能入费用?2、成一般纳税人后,怎么具体划分可抵扣和不可抵扣部份?
利利
于2018-12-26 08:45 发布 1054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12-26 09:38
1、如果合同约定了收款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2.增值税抵扣的原则是只要不是用于非应税项目,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都可以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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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合同约定了收款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2.增值税抵扣的原则是只要不是用于非应税项目,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都可以进行抵扣
2018-12-26 09:38:42

可以做
先暂估
按不含税的借管理费用贷预付账款
2023-01-07 22:31:24

你好 如果业务真实 偶尔性开 应该是可以的
2024-04-08 17:19:42

建筑业?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
2020-06-01 12:42:05

你好,是全年的金额按月给你们开具了吗
2019-04-25 15: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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