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建筑施工企业,我们是挂靠方,我们给被挂靠方提供发票,被挂靠方把工程款给我们,我是以我们开出发票来确认收入吗?还有就是工程发包方给我们的工程款先打到被挂靠方这个时候我要不要做账,要做的话我该怎么做!

豆豆
于2018-12-14 10:48 发布 1498次浏览
- 送心意
汪晨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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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开出发票确认收入,发包方将工程款打到被挂靠方,你不需要做账的。
2018-12-14 10:50:12
同学,你好
是可以的
2023-09-26 14:35:45
您好,一般情况下,被挂靠方,按收到的金额给对方开发票处理的。贵公司再支付人工,材料时,开回发票或者相关合法凭证,作为成本费用处理即可。
2017-12-24 17:45:40
您好,首先,我要明确一点,分包的问题需要看具体的项目和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禁止分包,那么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否则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至于您说的款项流转,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2023-07-22 16:12:03
设备用了这个项目其他的项目也能用是吗
2024-08-03 1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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