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局关于继续扶持自主就业士兵创业就业的财税2017的政策,减免增值税,在本月增值税申报时,提示主表23栏应该小于等于附表4第一行第四栏加上附表1第十一列之和的1%,我公司本月开具发票599871元(含税),应纳增值税为33954.96元,按照政策应该是增值税全部减免,现在按照申报时的提示,只减免599871的1%,请问老师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怎么解决?
会计学堂辅导老师
于2018-12-04 09:09 发布 663次浏览
- 送心意
姜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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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附列资料表「二」,进项抵扣明细表要填。
2019-02-21 08:40:12

你好!在增值税附表一中,分别对应栏次填写开票的,免税就填这个表的最后两栏次
2019-09-25 22:44:01

你好
开的服务还是货物的
什么业务的
2021-10-06 15:00:56

你问一下税务大厅工作人员,看看是不是需要有什么需要备案的手续。
2018-12-04 13:14:26

在减免项里面填写
技术开发可以加计扣除
2019-02-12 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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