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8年)的费用票没有及时取得 做了暂估 那么在2019年5月汇算清缴前取得之前暂估的费用发票 那么我们是要把这个发票附在之前暂估那笔凭证后面 还是说在2019年把之前暂估那笔费用冲红 再重新补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现金/其他应付款 怎样理解是正确的呢?

654732710
于2018-11-27 15:49 发布 3003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1-27 15:50
收到暂估发票的时候要做分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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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暂估发票的时候要做分录的
2018-11-27 15:50:20
您好
收到发票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库存现金
2019-04-26 17:59:05
1.没有差额发票就贴后面,有差额这个金额不大就做借管理费用 负数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2 早期是可以的,年报和4季度申报是可以不一样,这个就可以反结账做19年账上,汇算清缴按新的报就可以,不过现在我看部分学员反馈说有税局说年报和季报是需要一致的,你看你们那边口径是啥?
2020-05-16 08:29:11
您好!是的。
2017-03-21 16:18:50
您好,不对的,暂估的费用,与您加计扣除的费用是两个概念。加计扣除的费用不能直接做账处理的。如果那个暂估的费用无法取得发票,那是要调增2016年的利润总额的。是要补税的。
2017-05-26 14: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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