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0-20 08:59

你好,是的,你单位是债权人

孙中文 追问

2018-10-20 09:28

老师,还有一个问题我公司有预收的货款我没开预收这个科目,我把它放在了应收的贷方,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出现是负数,这样填写申报可以吗?

邹老师 解答

2018-10-20 09:30

你好,应收贷方,你需要填写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才是的

孙中文 追问

2018-10-20 09:45

谢谢老师!

邹老师 解答

2018-10-20 09:46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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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你单位是债权人
2018-10-20 08:59:27
借:其他应收款--XX5000 贷:银行5000 报销售1000借:管理费用等1000贷:银行1000
2017-09-27 10:28:55
负债增加 资产增加 所有者权益不变
2020-07-06 11:02:15
债权转让协议的内容上比较多的,最为重要的内容如下: 1、债权转让三方协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如果是法人的,应该包括营业执照等内容。 2、债权转让的范围。包括债权的类型、债权的数额等。 3、债权转让的时间。债权转让的时间一般是签订合同的时间,如果要办理登记的,一般是以办理登记的日期为准。 4、债权转让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债权转让违约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如违约承担的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021-11-29 10:32:40
同学你好,是不可以的;应是用应付账款或预付账款;
2021-04-20 1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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