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2017年一名员工与单位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2018年1月离职后解除了合同,10月又回来上班,是否要重新签合同?

花开か半夏
于2018-10-17 11:34 发布 665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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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重新签合同的
2018-10-17 11:35:17
自己提的没有赔偿的
2024-09-05 08:45:54
同学。甲公司的处理是正确的
2019-05-15 14:04:30
你好,公司可以终止与他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为有重大情况变化。可以拒绝签新公司,公司要求终止合同,可以获得补偿金。
2021-12-23 16:33:14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获得赔偿的
2022-10-18 11: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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