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公司以前申报个税是这样的:举个例子,正常情况8月份申报7月份的个税,但是这个公司是8月份实际申报的是6月份的工资,发放的却是7月的工资,所以做账计提的工资(申报),和实际发放的工资是不一样的,应该怎么做账呢才平呢?
开心果
于2018-10-12 23:13 发布 1384次浏览
- 送心意
老刘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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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实际发放申报个税
2018-10-13 08:05:06

你好,9月份申报的是8月份发放的工资,实际是7月的工资。
2019-09-10 10:12:03

这个是8月申报,。8月申报所属期是7月,表示是7月发出工资,
2019-07-10 09:12:14

7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
发工资的次月报个税
2019-08-07 15:17:50

申报的7月实际发放的6月份的工资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2019-08-08 09: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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