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刚得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8-16 09:19

你好 
 应缴费额=(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2333333 追问

2018-08-16 09:22

相应的会计分录如何来做?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8-08-16 09:26

你好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残保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333333 追问

2018-08-16 09:31

损益类科目,不可以归到“税金及附加”的科目?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8-08-16 09:36

你好,这个税款不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的

2333333 追问

2018-08-16 09:43

损益类不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的,那负债类可以归到\"应交税费”核算?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8-08-16 09:48

你好,残保金不需要通过税金及附加,也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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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计算的公式为: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的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的人员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人数计算。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2020-04-10 16:46:13
你好 残保金属于地税核定的数据,有的地方是按去年应发工资*1.5%计算这个数据
2019-06-18 09:57:03
你好,一般是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018-08-28 09:37:55
残疾人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2019-07-18 07:44:23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是:(职工平均人数*1.5%-安排残疾人人数)*年平均工资
2019-10-17 09: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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