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8-10 06:19

你好 
我向A借了一个手机用,然后与你签定合同,把手机卖给你了.....这时候不能说我没有手机的所有权,所以合同无效。(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没有52条的情形,订立了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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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向A借了一个手机用,然后与你签定合同,把手机卖给你了.....这时候不能说我没有手机的所有权,所以合同无效。(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没有52条的情形,订立了都是有效的)
2018-08-10 06:19:05
你好,出卖人再签订合同时对这个物品没有所有权,说签订的合同无效
2019-07-17 14:04:04
同学你好,也不能主张撤销合同。
2019-11-03 20:09:38
根据内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对于甲航空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由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乙银行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乙银行的1亿元债权应按普通债权进行清偿,清偿金额为拍卖所得价款1.4亿元减去丁公司的救援报酬100万元和拍卖费用10万元后的余额,即1.39亿元。 2.对于甲航空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由于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丙银行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丙银行的5000万元债权应按优先债权进行清偿,清偿金额为拍卖所得价款1.4亿元减去乙银行的普通债权清偿金额1.39亿元后的余额,即980万元。 3.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设立。在本案中,乙银行并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无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丙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清偿普通债权时,要优先扣除债务人的费用支出。在清偿优先债权时,要扣除拍卖费用后,按照比例清偿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
2023-10-18 19:13:38
你好,所有者权益一增一减:比如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022-03-23 15: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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