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股东有自然人和有限责任公司,当有利润产生,自然人是直接由合伙企业按比例代扣代缴个人经营所得,那另一股东的所得税是待分到有限责任公司后再缴企业所得税吗?
青春侠
于2018-08-03 15:03 发布 1556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8-03 15:07
不是的,合伙企业缴纳所得税,是按“先分后税”的方式,公司股东是要先按合伙企业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等实际分到公司后,是不用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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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侠 追问
2018-08-03 15:19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8-03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