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配送公司,合同月清月结,但4月,5月,6月发生的仓储费,7月开票,开票三张,备注分别标注4月仓储费,5月仓储费,6月仓储费,这样开票有问题吗?

sj
于2018-07-20 09:32 发布 1432次浏览
- 送心意
李子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7-20 09:34
有问题,与纳税义务时间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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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与纳税义务时间不符。
2018-07-20 09:34:06
您好!可以呀,没有什么后果的。可以三月之后统一开票的
2018-07-20 09:50:57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
是4.1
2020-06-11 13:30:46
没收到钱那也得计入应收款里面
2019-07-08 15:30:54
这个是你们公司的主营业务, 同学
2019-05-27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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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0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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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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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0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