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想请教你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公司是物流运输公司,现在签的合同是向第3方服务,是仓储和配送,甲方发货到我们仓库,然后我们配送到第三方,开票是需要仓储费和配送费分开开票吗?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如果仓储费和配送费是由不同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那么应该分开开票。 合同有提到结算仓储按平米结算,配送按货物数量*配送单价结算。仓库是我们租的,我们给甲方提供仓储,也提供配送服务。
务实的月光
于2023-10-13 11:46 发布 37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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