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辛苦了。 我有个问题咨询。我们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23年12月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这个时点后按照更正收入申报提示,在更正申报22年8月收入就提示要变更一般纳税人,因为当时说没有税款,所以税局就让选择继续申报,不用变更)。 我有以下问题咨询 1,我们是不是要更正23年12月开始的所有增值税(应税部分因为当时报在免税,是全额报,更正是不是要把这部分价税分离),还是要做好追溯到22年8月的准备? 2,账务系统是不是也要追溯修改,还是在以前年度损益里调整? 3,再有就是产生的税款能否与税局协商,停算后续滞纳金。 4,再有就是能不能协商给点期限缓交增值税。因为一下补进去,没钱啊。 麻烦老师了。

赤焰真火
于2026-05-01 17:38 发布 2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6-05-01 17:57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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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金额大了多少?
2020-02-28 22:15:54
开红字发票的就是红冲当期收入不用调整以前。
2024-04-12 14:12:51
学员您好,是以往5个年度
2022-02-15 18:18:53
您好,会计是应该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值税只能在当期申报,除非您以前做无票申报
2022-04-02 06:59:44
同学你好
是什么企业会计准则
2023-01-16 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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