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医药批发公司,主要业务是赚取医药经销商的管理费,把没有资质的医药经销商作为本公司销售员,利用公司的资质与上下游签合同开发票,采购款一般通过销售员私户转入医药公司股东私人卡,股东把钱通过实缴打入医药公司公户,销售回款对方打入医药公司公户,医药公司开专票,股东想办法从公户转到她私户,再从私户给销售员也就是医药公司的客户结款,开发票的时候扣销售含税价➖采购含税价差额的百分之十三的税,每个月给销售员缴纳社保,发工资,这些费用都是从销售回款里扣,目前公司成立一年多,但是未分配利润很高,请问这样的经营模式合规吗

顺心的小海豚
于2026-03-23 20:35 发布 98次浏览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6-03-23 20:37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您好,您的具体 问题/情况 是什么,有截图吗?
2023-04-04 17:00:15
你好,你之前分录是怎么做的?
2020-06-22 17:53:38
同学,你好
如果是之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会发生变化的
2024-12-05 19:40:48
你好,应该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里
2023-06-06 15:24:41
同学你好
是什么会计准则
2022-02-23 1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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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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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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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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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