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6-01-14 17:52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朴老师 解答

2026-01-14 17:54

1. 直接换公司结算不合规,易三流不一致,先走主体变更合规手续,签原供应商、新公司、酒店三方补充协议,明确债权债务、开票付款主体转移,或要原供应商出具委托开票+收款证明(均需盖章)。
2. 旧账处理:书面催告原供应商补11月-1.5日发票,拿不到需留存其税务异常证明;系统已审批旧采购单,红字冲销后以新主体重走审批。
3. 当下操作:凭三方协议恢复系统采购审批,后续按新主体走进货、对账、开票付款,确保票、款、货/合同一致。
4. 无票兜底:若原供应商最终无法开票,留存全流程交易证据(入库单、对账记录等),汇算前按规定处理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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