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老师进 确定各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收入时,用某类房地产含税收入✘该类房地产含税收入/各类房地产含税收入之和计算出土地价款分配比例,再用已经在增值税申报中扣除了的该项目的全部地价款✘上面计算出的土地价款分配比例得出各类型房地产扣除的土地价款。再用该类房地产(含税收入-该类房产按分配比例计算出的地价款)/1.09✘9%得出该类房地产分摊的销项税额,最后用该类房地产含税金额-上面计算得出的该类房地产销项税额,最后得到该类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该类房地产增值税应税收入。这个操作对吗?

115757789
于2025-12-28 20:48 发布 10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12-28 21:19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相关问题讨论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2025-12-28 21:19:30
原则上应一致,因为都是基于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申报。
两者收入确认基础相似,增值税按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先开票则为开票当天),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是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和经济收益,在转让合同签订 7 日内申报纳税。
可能不一致的因素包括收入范围细微差异(如代收基金在增值税处理可能不同)、收入确认时间差异(增值税预缴制度使时间可能更早)、特殊业务处理差异(视同销售时价格确定方法可能不同)
2024-12-09 12:24:59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23-02-01 18:39:33
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果纳税人已经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则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
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时的销售收入确认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文的规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纳税人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2022-01-20 11:23:49
是的,即使土地增值额小于等于0,也需要申报土地增值税。因为这是税法规定的义务,无论增值额是否为正,都需要进行申报。
2023-07-18 17:01:3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朴老师 解答
2025-12-28 21:40
115757789 追问
2025-12-28 22:13
115757789 追问
2025-12-28 22:13
朴老师 解答
2025-12-28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