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老师进,看看我理解的对不?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中,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应分摊扣除的已缴纳税金及附加金额: 用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之和✘项目已缴纳的税金及附加 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之和✘项目已缴纳的税金及附加 而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之和的计算用: 项目含税销售额(未扣减土地价款的货币收入金额)/1.09+项目累计在增值税中扣减的土地价款/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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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12-27 10:48 发布 15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12-27 10:49
你理解的大方向是对的:
税金及附加分摊公式(按土增应税收入比例分)完全正确;
土增应税收入的计算逻辑(还原增值税抵地价部分)也对,只是公式表述可简化为 “(含税销售额 + 对应土地价款 ×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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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多项目分不清城建税及附加的,唯一合规扣除方式:按【该清算项目的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 所有项目的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摊全部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此分摊金额计入该项目的税金及附加扣除项,各地税务均认可这个口径。补充:预缴增值税时单独对应该项目缴的附加税,可直接全额扣除,不用分摊
2025-12-25 12:39:23
您好,记入到固定资产清理里面
2024-05-07 17:24:52
您好,对的,这个是没错的,是这样做的
2024-08-02 10:31:11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12-24 21:08:46
你好,同学,可以税前扣除的
2024-05-31 08: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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