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5-12-27 10:49

你理解的大方向是对的:
税金及附加分摊公式(按土增应税收入比例分)完全正确;
土增应税收入的计算逻辑(还原增值税抵地价部分)也对,只是公式表述可简化为 “(含税销售额 + 对应土地价款 ×9%)÷1.09”。

115757789 追问

2025-12-27 12:40

那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确认普通住宅和其他房地产收入应分摊的销项税额抵减额,是按什么方法进行分摊呢?

朴老师 解答

2025-12-27 12:43

销项税额抵减额的分摊,和你之前税金及附加的分摊方法完全一样:
普通住宅分摊的销项税额抵减额 = 普通住宅土增应税收入 ÷ 全部房产土增应税收入合计 × 项目总销项税额抵减额
其他类型房产分摊的销项税额抵减额 = 其他房产土增应税收入 ÷ 全部房产土增应税收入合计 × 项目总销项税额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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