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新去的公司,有员工挂靠的,我看前面财务,计提工资时用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挂靠的人,只是正常申报社保和工资,次月发放工资时,这个挂靠的人没有发放工资,前面财务就把没有发放的工资放在(其他应付款-个人)科目了, 感觉这样做不对吗,老师正常的如何做,
qifan
于2025-08-21 15:44 发布 9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5-08-21 15:46
正确的是你们需要发放
然后再让他私下支付给你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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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分录没问题。
2020-01-07 17:09:02

计提工资
借: 管理费用--工资(应发工资)
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 其他应付款--社保
银行存款 ,这个是对的,
2020-07-10 08:57:29

你好,这样是正确的。
2020-05-01 11:09:23

你好,是可以这样处理的
2017-08-04 16:04:23

第二个分录就是发工资交社保分录 不做第三个了
2023-02-13 17: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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