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艳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5-07-13 09:30

您好,要的,计税依据就是你们的收入

白悦如413 追问

2025-07-13 09:34

意思就是我申报的增值税收入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一样的吗?

刘艳红老师 解答

2025-07-13 09:34

文化建设是按含税的来申报,要加上税

白悦如413 追问

2025-07-13 09:38

我有点不明白,假如我本季度开票收入为129002.53元,我即要申报增值税又要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是这样的吗?

刘艳红老师 解答

2025-07-13 09:39

是的,是的,就是这样的

白悦如413 追问

2025-07-13 09:39

这不是重复征收了吗?

刘艳红老师 解答

2025-07-13 09:39

有收入就要申报增值税和文化建设税

刘艳红老师 解答

2025-07-13 09:39

这是两个不同的税种,不存在重复征收的说法

刘艳红老师 解答

2025-07-13 09:40

增值税是增值税,文化建设税是文化建设税

白悦如413 追问

2025-07-13 09:40

那他的计税依据都是同一个是吧

刘艳红老师 解答

2025-07-13 09:41

增值 税是不含税的,文化建税是含税的收入,

白悦如413 追问

2025-07-13 09:43

好的明白了老师,谢谢老师

刘艳红老师 解答

2025-07-13 09:43

不客气,很高兴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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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就是实现的广告费,娱乐费收入金额
2019-05-30 11:09:5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017-06-12 11:23:53
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规定: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019-12-07 11:20:28
开票含税收入
2017-04-13 10:39:07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9-11-07 15: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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