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6-20 19:26

现在税局代开住房租赁发票采用的是综合征收率方式,各地的综合征收率水平不一样,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税局。我这边开专票是5.03%,普票是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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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税局代开住房租赁发票采用的是综合征收率方式,各地的综合征收率水平不一样,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税局。我这边开专票是5.03%,普票是3.43%
2018-06-20 19:26:38
您好!个人去代开是5%的增值税税率。
2017-11-23 17:15:59
这个需要看出租的月租金,以及是商铺,还是普通住宅区的房子,这个决定其税率
2017-11-23 19:01:58
同学你好,如果是住房,是1.5% 内容是经营租赁房屋租赁吗—— 是的;
2021-07-09 11:32:17
私房出租税收计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01-31 17:02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下载】   私房出租税收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按实征收(按实际租金收入申报)与核定计税租金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均可代开发票。   个人出租房产分两种类型征收:住房与非住房(体现为厂房、办公、商用等)。   一、按实征收税款计算(按月例举如下):   (一)增值税:   住房类增值税减按1.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2B5%) ×1.5%   非住房类增值税按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2B5%) ×5%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0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0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   (二)城建税 =增值税×(1%或5%或7%)   (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四)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五)房产税:   住房类按4%: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4%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非住房类按12%: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1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六)土地使用税 =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占地面积(土地使用税根据所处地段年税额每平方米4至25元,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表(点击查看);   住房类:免征土地使用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土地使用税。(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七)印花税 = 租赁合同总金额×0.001   住房类: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以上2-7项相加,即“城建税%2B教育附加%2B地方教育附加%2B房产税%2B土地使用税%2B印花税”,假设称之为相关税费(以下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用到)。   (八)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   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   (1)当按核定征收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不允许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   (2)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2B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3)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据实征收方式时:   1、(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小于等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800元】×税率×人次;   2、(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大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1-20%)×税率。   说明:   (1)修缮费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的余下部分于次月按本原则继续抵扣。   (2)当按据实征收方式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允许增加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凭发票扣除,允许扣除的租金费用为增值税含税额)。   (3)“城建税%2B教育附加%2B地方教育附加%2B房产税%2B土地使用税%2B印花税”,统称相关税费。   (4)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2B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5)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房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产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二、核定计税租金征收   当纳税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所载租金金额不实或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计税租金征收的方式,纳入定税管理。   采用此方式征收,其中以核定的最低月租金为月租金收入,各税种的计算方式与按实征收一致。   由于私房出租计算较为复杂,为便于纳税人自助计算税收,我们网站有提供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功能(适用住房类型),欢迎使用。   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 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sfjs.html
2020-06-11 08: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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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 建筑行业,进项税抵扣A项目的本月的销项额小于当月

    你好,没问题,是可以抵扣b项目。

  • 老师 我们公司用车有向我们另一家公司租赁 但

    一、合同和发票的重要性 首先,租赁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而发票则是支付款项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凭证。在您的情况下,虽然车辆正在被使用,但由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且未收到租赁发票,这在法律和财务上都存在不确定性。 二、是否应每月做租赁费用 1.合同约束:如果两家公司之间没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双方并没有明确的租赁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将费用计入租赁费用可能缺乏合同依据。 2.发票问题:发票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支付款项的凭证。没有发票意味着无法进行正规的财务和税务处理。税务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发票作为税务申报的依据。 3.财务处理:尽管没有合同和发票,但车辆确实在使用中,从财务角度看,可以考虑将相关费用作为内部费用进行核算。然而,这种处理方式需要谨慎,并需要确保符合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规定。 三、建议 1.签订合同: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议两家公司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车辆使用规定等。 2.要求发票: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要求出租方提供正规的租赁发票,以便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 3.财务处理:在没有合同和发票的情况下,可以与公司的财务部门沟通,确定合适的财务处理方式。可以考虑将相关费用作为内部费用进行核算,但需要确保符合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规定。

  • 老师,一个企业可以同时有几个发票专用章呀

     一个企业只能有1个发票专用章

  • 贷款抵押物的营业外收入,属于其他收益吗?怎么汇算

    同学你好 这个不退了吗

  • 老师,商品发票金额是1731元,付款1730.93,差额的0.07

    你好!可以这样子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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