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扶贫农产品发放给员工是视同销售的情况吗?

Cinderella
于2025-03-26 14:45 发布 266次浏览
- 送心意
王辰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5-03-26 14:49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
企业外购扶贫农产品发放给员工属于“用于集体福利”,其行为不视同销售,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已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若企业通过公益性组织将扶贫农产品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可适用扶贫捐赠增值税免税政策,但直接发放给员工不适用该免税条款。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后续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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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购扶贫农产品发放给员工属于“用于集体福利”,其行为不视同销售,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已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若企业通过公益性组织将扶贫农产品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可适用扶贫捐赠增值税免税政策,但直接发放给员工不适用该免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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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4:49:30
外购的赠送要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7-04-26 12:26:09
同学,你好
属于外购的商品发放职工福利
2023-12-08 10:10:41
那个计入福利费,需要交个税的
2024-08-12 11:34:31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理解的
2022-08-30 16: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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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