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失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财税〔2009〕57号文件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对于以前年度未确认的损失怎样处理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损失,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扣除的,不能结转在以后年度扣除。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补确认在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年度扣除,而不能改变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所属年度。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税收规定,就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是指资产损失属以前年度发生,但企业未在当年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按资产损失是否在当年已作会计处理,可分为当年未进行会计处理和已进行会计处理两种情形。 当年未作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如果损失发生当年也未进行会计处理,可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根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准则规定,如果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视为重要的前期差错,反之则视为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要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科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科目。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
老师,账刚交接过来,发现2018年有一笔对公转账支出,没有收到发票或者是发票丢失入了管理费用,调整以前的账,我知道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但是相对应得科目我不知道怎么录入,请老师帮我列一个完整分录
答: 具体的什么费用? 发票丢失问销售方要发票复印件就可以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公司经营已经有几年了 但是前几年都是亏损,今年盈利,那我是不是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啊,这个弥补需要做账务处理吗?还是什么都不用做就申报的时候就自动弥补吗?
答: 可以弥补的,不用账务处理,申报弥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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