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所谓“优先受偿”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卖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优先于其他无抵押的一般债权。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房地产的费用;
2、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
3、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
4、赔偿由于债务人违反合同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关于抵押权:
1、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2、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实践中最理想,被广泛使用的担保形式,因为它的担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发挥担保财产的作用。
地位:
1、抵押权比质押更简便易行,质押要交付质押物,质权人要对质押物妥善保管,这样无形就增加了债权人的义务范围,而抵押则不存在此种情形。
2、抵押区别于保证。保证所以成立靠的是保证人的信誉和经济状况,但信誉和经济状况存在可变性。
3、一旦保证人经济状况恶化,这样便不足以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的权益有可能无法实现,而抵押则消除了债权人的这种顾虑,因此抵押权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经济法 抵押出去的抵押物,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吗?
答: 抵押权能优先受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清偿后有剩余的应当清偿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人破产,抵押权人主张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应该最优先受偿的是哪个
答: 学员你好,抵押人破产,该抵押财产就成为破产财产,所有资产先是破产费用,然后是人员工资,社保等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请教老师【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 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 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 置权人除外。】是什么意思
答: 1.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这意味着当某人或组织为购买某物而借款,并使用该物作为抵押时,借款金额或购买价格是该抵押物所担保的主要债权。 2.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这意味着在购买或接收抵押物后的10天内,必须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3.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这表示,在抵押物被出售或其他形式的处置时,已登记的抵押权人会比其他担保物权人优先获得偿还。例如,如果一个物品被抵押并登记了抵押权,当这个物品被出售时,抵押权人会先于其他未登记的债权人获得支付。 4.但是留置权人除外: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留置权人可能比已登记的抵押权人更有优先权。留置权通常是在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利。 综上所述,这段话主要描述了在动产抵押中,已登记的抵押权人在抵押物被处置时的优先受偿权,但留置权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具有更高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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