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指什么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为15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失去优先购买权。
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解释: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物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对内转让时,其他共有人是不能享受优先购买权吗?那为什么下面这个载图,又说对内转让时,通知时,要在合理期行使优先购买权
答: 正确,对内转让时,其他共有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由《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另外,下面提到的“合理期限”,是指由共有人约定的期间,在该期间内,其他共有人通过文件形式表示购买意向,并缴纳费用,以便实现购买行为。
有限公司外部转让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中, 1,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 视为同意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 应当在收到通知后,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的, 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 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 30 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 行使期间为 30 日。 这里是不是有点矛盾,1,是明确说是30天,2,又说可以按公司的章程确定。
答: 你好,不矛盾,这里是是确定转让后的时间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1625712708279 为什么acd不对 不是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兄弟姐妹优先权优于承租人 d近亲属 享有优先购买权啊
答: 你好,是有ACD这三种特殊情况的话,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是说ACD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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