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业务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异同

主要就是会计上计入费用或是营业外支出或是往来,但是税务申报时候是收入。
1增值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
2所得税: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所有税法的视同销售在会计上是否是视同销售
答: 同学您好,只有税法才有视同销售,会计上没这个概念
所得税视同销售,账务上怎么处理,税法上怎么处理
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分情况,您可以参考以下处理。包括举例。 1.会计上规定应作销售收入的行为。 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例:A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产品分给B投资企业,该批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成本70000元;将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福利发给生产工人,该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元,成本8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利润117000 应付职工薪酬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8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8000 贷:库存商品78000 2.会计上不作销售收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视同销售处理。 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例:A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产品通过县政府无偿赠送给县一中,该批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成本70000元,当年度利润总额为50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0 贷:库存商品70000 税务处理: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7000(87000-500000×0.12)元,视同销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00元。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7000元。 3.会计上不作销售收入,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不作视同销售处理,不征企业所得税。 如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不在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部门使用,如企业所属幼儿园、食堂等。 例:A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本单位建筑工程,该铲车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成本60000元,将自产的一辆小客车用于本企业所属幼儿园,小客车不含税售价150000元,成本120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117000 固定资产——小客车175500 贷:库存商品——铲车100000 ——小客车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2500 4.会计上不作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增值税不视同销售处理。 如企业以加工修理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等。 例:A企业派技术人员到汽车维修中心无偿提供汽车维修,发生成本10000元,最近时期同类修理收费20000元。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劳务成本10000 贷:原材料10000 借:销售费用10000 贷:劳务成本10000 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所得10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的区别,及账务处理方式
答: 你好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企业的某项业务并没有实际销售,但是在计算增值税时视同销售,确认对应的销项税额,而进项税额转出则是因为某项业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将已经认证的进项税转出。 1、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非生产经用机器、设备)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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