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收取采暖费收入的税务处理

企业销售暖气的增值税税率是9%。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增值税。 本条所称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 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怎么做 问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答
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问
私车公用,如存在租赁(签租赁合同),且取得租赁发票,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过路费、汽油费、停车费等等),凭合法有效凭据准予税前扣除。 答
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问
偿方式兼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值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照确定的成交价值,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 答
企业间无息借款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问
公司之间或个人与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无偿借款),若没有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不缴纳营业税。由于无偿借款无收入体现,因此也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就可以根据这一往来关系判定企业借款是“有偿”行为,进而确定其计税收入额。 答
卖废品收入如何做税务处理 问
企业卖废品、废料及下脚料都要交税,具体是: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等。 出售废品收入属于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他其他业务的收入,因此需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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