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不太懂,怎么会符合现行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无论是否享受过加计抵减政策,均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留抵退税或留抵抵欠后作进项税额转出时,不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这个是个什么情况的啊
答: 符合现行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无论是否享受过加计抵减政策均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同时享受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留抵退税或留抵抵欠后作进项税额转出时不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这是两个独立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适用上的明确区分和互不干扰的体现。
19年享受了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现在发现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答: 您首先要明确您的情况,是否符合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条件。如果您确定不符合条件,那么可以将未实现的加计抵减转换为减免,或者在报税时向税务部门报告,由税务部门核定是否满足该加计抵减条件。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2021年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21年计提加计抵减额,2022年不符合加计抵减政策了,但在2922年3-4月份加计抵减扣除了怎么办,需要补税吗?
答: 你好, 需到政务大厅办理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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