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预售收入缴纳的税金可以税前扣除处理吗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取得收入,应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该纳税所得额。同时,企业在计算缴纳当期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当期发生的期间费用、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问
财会【2016】22号将“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在调整前,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内容主要是: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经调整后,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答
2020年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及依据 问
2020年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及依据: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答
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问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答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答
哪些税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问
企业不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税种有以下内容: 1、耕地占用税,计入成本,一般是在建工程等科目; 2、车辆购置税,计入成本,一般是在固定资产科目; 3、契税,计入成本; 4、增值税(可抵扣部分),计入应交税费会计科目; 5、企业所得税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 6、个人所得税,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答
预收房款缴纳的营业税金可否计入扣除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预收房款缴纳的营业税可以计入扣除。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当企业收取的预收房款应当计入销售收入,就应当按照应纳税收入额的规定收缴营业税;当企业以预收房款作为付款,以此支付货物、提供服务,就应当按照应纳税销售额的规定减免营业税。例如,某建筑公司收取的预收房款应当计入销售收入,但又以预收房款支付购买材料,可以减免营业税。 拓展知识:营业税可以在一定情况下扣减,如果企业支出的费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可以享受扣减营业税的政策,除此之外,营业税还有一种结转方式,企业可以将本期应纳营业税金额结转到下一期纳税。
收到预付卡销售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吗?可以扣除或者不可以扣除的政策依据?
答: 同学,你好 发卡时/充值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明确:“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或者接受预付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故此时售卡方可以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消费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商品和服务分类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资金结算时 如果售卡方(支付机构)与销售方不是同一方的情况下,售卡方(支付机构)在持卡人实际持卡消费后,要将卡片销售时收取的货款转给销售方;此时,销售方收到售卡方(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应向售卡方(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收到预付卡销售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吗?可以扣除或者不可以扣除的政策依据?
答: 同学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购买预付卡取得的不征税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但需要结合其他凭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成本、费用所属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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