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产科目什么时候使用

合同资产 ,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企业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企业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企业交付另一项商品的,企业应当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什么时候用应收账款科目,什么时候用合同资产科目?
答: 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二者都是代表应收的合同对价,区别是看该收款权利是否有条件 比如,您销售一批商品,对方说三个月后给您钱,只要到是时间就会给钱,此时通过应收账款核算(该收款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条件) 如果对方说,三个后给您钱,但是前提是三个月内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此时就通过合同资产核算(该收款权利附有条件了,即不出现质量问题)
请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科目有什么不同,实务中该怎么使用呢?除了科目不同外
答: 你好; 区别: 新《收入》准则提出了“合同资产”的概念,设置了“合同资产”科目。当企业按照履约进度计算出应该确认收入,而尚未得到业主或总包方确认时,应该借记“合同资产”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当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也就是,相应工程款得到业主或总包方确认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合同资产”等科目。 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都属于企业(比如施工方)应向客户(比如业主、总包方)收取合同对价(比如工程价款)的权利。区别在于: “合同资产”是企业合同中规定有附加条件的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需要满足条件后才能拥有“无条件”收取款项的权利。比如施工企业在提供建筑服务后,根据履约进度(完工进度)计算确认了收入,同时产生了应收工程款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无条件的。一般来说,只有业主或总包方对已完成工程部分进行验收后确认了完成的工程量,才等于承认了相互间“应收应付”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得到业主或总包方验工计价/确认之前,这种应收的权利是有附加条件的,只能作为“合同资产”来核算。 而“应收账款”所反映的应收权利,只有时间因素,不存在其他任何附加条件。也就是说,只需等待约定的时间结束即可收取款项,即款项是否收取仅受时间流逝因素的影响。 总之,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均面临信用风险,即两者均面临随时间流逝而无法收回款项的可能。而合同资产除面临信用风险外,还面临履约风险,比如施工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后,才能达到无条件收款的条件。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什么时候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什么时候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
答: 比如你买的股票,买来就确定随时可能卖出,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买来的时候,不确定是否随时卖出赚差价,就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具体的,你还是看一下教材,说得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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