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句为什么不正确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3/444
2021-07-06
04020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不予评A 不予评A 2025-02-01 国家税务总局 在快帐有做凭证,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个问题啊,要怎么解决呢
5/455
2025-03-20
【中国税务】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据税务系统测算,您可能属于2021年度个税汇算需补税人员,请您即刻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查看收入纳税明细并完成年度申报,确需补税的请及时补缴税款,逾期不但产生税收滞纳金还会在您的纳税记录中标注该违法行为,影响您的个人信用。感谢您的配合!昆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1/3346
2022-04-2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老师,这里的(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怎么理解呢?
1/3439
2021-09-14
老师,江西通用手工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可以税前扣除吗
1/1512
2021-11-05
金税盘清卡显示 您正在降版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降版后禁止使用该功能,请将开票软件升级之最版本后操作 这是什么情况
2/69171
2019-09-05
老师,图片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条款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2016-3-31”文件第七条、第八条的内容: 以第八条第1款为例,个人出租住房缴纳税款: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那么,①在开具发票的时候,税率体现的是5%还是1.5% ②如果发票税率体现的是5%,那么税额自动计算出的应该是: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③如果发票税率体现的是1.5%,那么税额自动计算出的应该是: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1.5%)×1.5% 这个实践中是怎么操作的,谢谢
7/407
2023-10-05
23.酒店服务业如同时提供配套服务,则按照住宿业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是从房东那里租房子,把房子装修成公寓形式出租给租客,这个也属于酒店式公寓吗?也是按住宿房屋缴纳增值税吗?
1/2929
2017-04-02
金税盘清卡显示 您正在降版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降版后禁止使用该功能,请将开票软件升级之最版本后操作 这是什么情况
1/17592
2019-12-18
个人所得税汇算怎么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仁怀市税务局】尊敬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您提醒单位员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如员工属于年度汇算补税人员,需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否则可能因逾期申报产生税收滞纳金并影响个人征信;如员工属于年度汇算退税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退税申请,及时享受国家改革红利。
1/1517
2020-06-23
房屋维修费的税收到那里交国家税务局可以收吗
1/831
2015-11-08
有企业申报专题的内容吗?因为一个企业都有什么申报?国家要求怎样申报?国家税务局申报的软件都怎么用?这个对会计来说很重要,总升级的软件对会计很麻烦,请关注帮助会计的日常工作。
1/625
2021-03-06
老师您好,我本月冲错了一张普票,我现在把这张冲红的普票作废可以吗,我作废了一张试了一下,在国家税务局查询,以前的那张票从全额冲红恢复为正常正数,这种操作是可以的吗?对发票有影响吗
1/551
2022-05-26
在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里找不到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办?我们是劳务分包给营业部
1/756
2022-04-22
这张票1月1号就可以用吧?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2/455
2019-01-07
【今日话题】距离五一小长假还有最后四小时,终于能好好的歇三天了。五月将是忙碌的月份,祝大家劳动节快乐!再忙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哦~~~ 5月1日起也将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对此你有什么打算或者想法呢?
3/1635
2018-04-28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政策)规定,允许生 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 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15%政策) 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请问:这个政策现在还适用嘛?
4/4275
2022-01-14
税局已经明确了! 12月31日前,取消抄报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9〕19号)一文决定: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 这,与以上区别大不大呢?
1/1380
2019-12-26
老师,金税盘清卡显示 您正在降版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降版后禁止使用该功能,请将开票软件升级之最版本后操作 这是什么情况?
1/12886
2020-09-28
师我上个月刚办小规模纳税人,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上能不能申报啊?还是要到国税大厅报税的呢?
1/1050
2018-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