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业务的账务处理
房开企业对被拆迁户的补偿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货币补偿,即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拆迁房屋每平方米的补偿标准以货币形式补偿给被拆迁户。另一种方式是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俗称“动迁还平”,一般是“拆一还一”),即房开企业用本开发项目的房屋或异地自行开发的房屋以及购买的房屋补偿给被拆迁户。
房开企业以货币补偿给拆迁户的,在拆迁补偿业务上,会计与税务的处理比较简单,一般说企业不会出现差错。而营改增后,以房屋产权调换补偿给拆迁户的,会计与增值税的处理就不那么简单了。现以案例的形式对此进行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业务的账务处理案例
【问题】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拆迁户达成拆迁协议。被拆迁户甲取得我公司住宅拆迁补偿款71304元,同时我公司还原其房屋面积为92.56平方米。其中:属于拆迁置换面积为59.42平方米(置换单价为1395元/平方米),超置换面积33.14平方米(市场单价为3271元/平方米)。我公司为甲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金额为191292元(59.42×1395+33.14×3271)。该房屋单位成本为1921元/平方米。请问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解答】
账务处理如下:
1、支付拆迁补偿款: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 71304
贷:银行存款 71304
2、销售房屋给拆迁户:
借:银行存款 19129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1292
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业务的账务处理由会计学堂整理,有些现成的知识也不是说看看就能消化然后使用到工作中,然后一帆风顺,不出一点问题,关键还是要我们懂得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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