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

2019-01-20 14:5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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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的分录模板是容易学习的,但是问题依然不少,比如社保公积金没有按时上交,申报出现延迟等,本文为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更多资讯详情,请点击阅读。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工资

2、计提个人所得税及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缴纳社保、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社保
或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4、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注:通常情况下,企业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不用计提,待实际缴纳的时候,直接根据缴费单据计入相关费用科目即可,即上述第3步。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分录怎么做

按照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的规定: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可见:企业缴付的五险一金(不含代扣个人的部分)也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但对于国企存在应付职工薪酬限额的,机动灵活使用其他科目,但存在审计署将其定性为未按会计准则核算的风险)正常情况下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一)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扣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设明细科目,三险:养老、医疗、失业)-个人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医疗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工资实际发放数)

(二)企业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设明细科目,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企业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

(三)上交五险一金: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的三险一金)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设明细科目,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企业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

贷:银行存款

注:代扣个人的三险一金也可以不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直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科目结转。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由会计学堂整理,从简略讲述的错详细写出分录的步骤,这一些内容足够解决本文的问题,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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