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购货方的补偿如何开具发票?

2019-01-17 11:5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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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购货方违约而付给销售方赔偿款的情况,对购货方的补偿如何开具发票,这是实务中一个较为常见问题.本位会计学堂小编从销货方收到补偿款的角度来为大家讲解.

对购货方的补偿如何开具发票

一、先要看是什么性质的补偿款.如果是销售方将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销售方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已经提供,纳税义务已经形成,则出现因购买方违约而付给销售方赔偿款的情况,销售方应将获得的此赔偿款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并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二、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可与销售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要在不同栏次中注明,也可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所销售货物或劳务、服务的编码开具发票.销售方需将收取的价外费用与所销售的货物一同确认收入,适用相同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所购进货物若是符合抵扣规定的,支付价外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同样可抵扣.

对购货方的补偿如何开具发票?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 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违约金是否可以开具发票有以下两种情况:

1.合同履行前违约: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2.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价外费用,一般情况下可以与合同金额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因此可以与合同金额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购货方的补偿如何开具发票,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与销售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所销售货物或劳务、服务的编码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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