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违章如何处理?

2018-12-10 16:2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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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会计不将印花税放在心上,认为印花税税种比较小就算不缴纳,税务机关也不怎么样会查.但等被税务机关说是违章了之后,企业会计才开始发蒙,不知道印花税的违章如何处理?

印花税的违章如何处理

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3~5倍的罚款;

2、对未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3倍的罚款;

3、纳税人把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印花税的违章如何处理?

印花税的处罚有哪些规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即按未申报处百分之五十至五倍罚款.

2、已贴花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即偷税,因为此种行为显系故意.

3、伪造印花税票的,按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处罚.即按照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伪造税务登记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个人理解即是视其主观故意与否及造成的后果按偷税或不申报纳税处理.

印花税的违章如何处理?为了避免印花税出现违章的情况,也应该要定期缴纳印花税,避免被税务机关检举而出现问题.具体印花税违章会有哪些处罚,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了解,可以委托给会计学堂网老师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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