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支票结算方式和会计核算

2019-08-19 17:3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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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支票结算方式和会计核算,本文的第一部分内容是关于支票的结算方式等内容,第二部分内容为票据的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大家可以结合在一起阅读思考。

商品流通企业支票结算方式和会计核算

商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经常发生与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结算业务。商品购销结算方法可以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两种方式。

现金结算方式是指直接用现金收付有关款项的结算方式;转账结算方式是指通过银行,将结算款项从付款单位的存款账户转入收款单位存款账户的结算方式。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的基本原则是,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采用转账结算方式,有利于加强银行对企业货币资金的监督,促使购销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加强结算纪律,及时结算货款,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商品流通;有利于银行集中各单位暂时闲置的资金,有计划地进行信贷,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有利于减少大量的现金流通,节省了清点、运送和保管现金的人力和物力,从而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和防止非法活动的发生。

企业在办理各种款项的转账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的结算制度,遵守结算纪律。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转账结算方式。目前,商业企业常用的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下面分别说明各种结算方式及其核算。

支票是由付款单位签发通知银行支付款项的一种书面证明。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

现金支票可以从银行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转账支票只能通过银行划拨转账,不能支取现金。支票一律记名,即填明收款人。转账支票在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可以背书转让,应由收款人在支票背面签章将支票款项转让给另一个收款人,即被背书人。票据的背书转让,可以使一张票据在多个企业或单位中发挥多次支付的作用。可见票据的背书转让,既增强了票据的流通性,又简化了结算手续。

支票由银行统一印制,由企业财会部门签发并加盖企业预留银行的印鉴。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支票付款期为10天)。从签发支票的次日算起,如到期日遇有节假日则顺延。

支票结算方式,具有手续简便,收付款项及时等优点。但是,在支票传递过程中,当银行未收到支票时亦可能会出现各种漏洞,因此,对支票必须加强管理。在签发和使用支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支票应由企业财会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保管,避免发生丢失和被盗。签发支票时必须将收款单位名称、开票日期、款项用途和金额等项目填写清楚。支票上的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不得更改,其他项目需要更改时,必须加盖印鉴。

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空头支票者,按规定要处以罚金。收款单位收到支票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将受理的转账支票连同填制的进账单送存开户银行,过期支票,银行有权拒绝受理。

商品流通企业支票结算方式和会计核算

票据和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支票适用范围:同城、单位、个人本票适用范围:同城、单位、个人

银行汇票适用范围:异地、单位、个人

商业汇票适用范围:同城、异地、单位

委托收款:同城、异地、单位、个人

汇兑:异地、单位、个人

托收承付:异地、单位

国内信用证:单位

只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支票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国(实际中用于同城);银行汇票和汇兑现在同城也可以使用;托收承付除此以外,还有其他条件限制。

商品流通企业支票结算方式和会计核算的整理供您参考,除了支票外还有其他票据在结算方式和适用范围都可以好好了解,到时会用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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