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置展厅时发生的费用可否抵扣进项?

2019-06-24 20:3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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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展厅时发生的费用可否抵扣进项,这问题像是告诉你一个规则,然后给你一个条件,你只要判断这个条件是否符合这个规则,如此简单的逻辑,和符合进项税额抵扣的内容。

布置展厅时发生的费用可否抵扣进项

我们负责布置经销商展厅发生的销售费用取得增值税发票,与生产经营相关,可否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贵公司购入用于推销产品所用物品而发生的销售费用,不属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范围,我们认为与生产经营相关,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布置展厅时发生的费用可否抵扣进项

一般纳税人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如下: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6、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布置展厅时发生的费用可否抵扣进项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正如后半部分内容所述,哪些费用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知道这个,那么这布置展厅的费用是否满足条件不也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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