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所得税处理?

2019-06-21 15:1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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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所得税处理,下文要说的由三点内容,全部来自于一个文件,或许你已经想到了,咱们可以从这文件的具体内容说起,细细分析,详情如下。

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所得税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772号)文件,对企业以前年度未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 处理规定如下:(1) 企业以前年度(包括2008年度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 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损失,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扣除的,不能结转在以后年度扣除;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补确认在该项资产损  失发生的年度扣除,而不能改变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所属年度。

 (2) 企业因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 在审批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缴,抵缴不足的,可以在以后年度  递延抵缴。

(3) 企业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如出现亏损,首先应调整 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然后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  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所得税处理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概念解析

1.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解读

例题1.某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固定资产,资产账面价值8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在没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下,“营业外支出”科目反映30万元,这30万元损失就是实际资产损失。

例题2.企业存货盘亏算不算实际资产损失?答:不算。请问,企业处置了吗?转让了吗?企业既没有处置,也没有转让,那就不叫实际。

存货盘亏,无论采用实地盘存法,还是永续盘存法,都是按照账实不符推算出来的损失,是一种推定损失,这种损失并不是实际发生的。所以,存货盘亏是典型的法定资产损失。

无论是实际资产损失,还是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必须自己先在会计上做损失处理。反过来讲,如果企业自己都不认为是损失,税务机关就很难认为它已经发生了损失。该办法将“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作为资产损失申报扣除的前置条件,一方面缩小了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差异,另一方面,促使企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存货转让发生损失,今年转让今年确认,去年转让去年确认,即实际损失要在实际发生年度确认损失。坏账损失的确认,应收账款是前年发生的,今年认为是坏账,那么就在今年申报、今年扣除,明年申报、明年扣除,后年申报、后年扣除,不申报,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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