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开发的设备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2019-06-18 16:2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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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企业都是需要设备的,像汽车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等,那么从事这些科技开发的设备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呢?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关于国家税务局对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规定,欢迎阅读!

科技开发的设备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7]62号)第二条 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高新技术企业、船舶制造业(仅限于东北地区适用)、军品企业(仅限于东北地区适用)、电力业(仅限于中部地区适用)、采掘业(仅限于中部地区适用)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前款所称为主,是指纳税人生产销售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电力业、采掘业产品年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含50%)以上。其中石油化工业不包括焦炭加工业;冶金业不包括年产普钢200万吨以下、年产特殊钢50万吨以下、年产铁合金10万吨以下的钢铁生产企业和电解铝生产企业;火力发电的纳税人不包括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规定应关停燃煤(油)机组发电作为其主营业务的纳税人。

科技开发的设备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研发所用设备能否抵扣进项税?

问:计入研发费用的设备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吗?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进行研发活动购买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项目,可以正常申报进项税额抵扣。

科技开发的设备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怎么处理的,这个进项税是属于正常申报抵扣的,除了以上五点,其余都是正常申报抵扣,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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