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学员问我,去年的一张办公用品发票今年才收到,金额不小,有八万多,问我怎么入账,要不要调整去年的年报。我当时正在整理汇算清缴的底稿,就放下手头的活儿,给他从头到尾捋了一遍。他说在别处听了一堆理论,什么“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头都大了,就是不知道实操上鼠标往哪儿点、凭证怎么做。我说你别急,这事儿我干了十几年,踩过的坑比你还多,今天就把完整的操作路径给你讲明白。
先说一下这个问题的本质。中级实务目录里有一章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专门讲这个。但教材上写得文绉绉的,什么“调整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我每次读到这儿都想打瞌睡。说白了就是:去年发生的费用,发票今年才到,要不要改去年的账?答案是:看金额。金额小的,比如几百块钱的办公用品,直接计入今年就完了,别折腾。但金额大的,比如这个学员的八万多,那就得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来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过渡,把去年的账调对。
下面我讲具体操作,你拿本子记好。第一步,先判断这笔费用是属于去年还是今年。怎么判断?看费用发生的实际时间。比如发票上开的是去年12月的,或者业务合同、付款记录显示是去年的,那就属于去年的费用。这个学员的情况是去年12月采购的一批办公设备,今年1月才收到发票,那毫无疑问属于去年。第二步,判断金额是否重大。什么叫重大?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企业会定个内部额度,比如单笔超过5万元就算重大。这个学员的八万多,显然算重大。第三步,确定调整方案:金额重大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账;金额不重大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接下来是具体的账务处理。我以学员这个案例来说分录怎么做。假设去年12月已经做了暂估入库,借:管理费用 80000,贷:应付账款-暂估 80000。今年1月收到发票,先冲销暂估,借:应付账款-暂估 80000,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80000。然后,如果当时暂估的金额和发票一致,那这一步就完了。但问题在于,很多企业去年根本没做暂估,直接今年收到发票才入账。那就得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补记去年的费用。分录是这样的: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80000。然后再调整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00(假设税率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最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0。
听到这儿你可能觉得有点绕,我当初第一次做这个分录的时候也晕。那时候我刚入行第二年,处理一笔跨年咨询费,直接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就完事儿了。结果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税务师事务所的老师问我,你这笔费用对应的发票是去年的,为什么放在今年抵扣了?我当时还理直气壮地说,发票今年才到啊。老师叹了口气,告诉我这样会导致去年利润虚增,多缴了所得税,而今年利润又虚减,少缴了所得税,税务局要是来查,补税加滞纳金跑不了。我那天晚上加班到十一点,把账全部调回来,从那以后,我对跨年发票这事儿就格外上心。
好,回到正题。账务处理完了,接下来是税务申报环节,这个才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很多财务同行把账调对了,但申报表忘了改,照样出问题。企业所得税是按年汇算清缴的,去年发生的费用,应该在去年的所得税申报中扣除。如果你在去年申报时没有扣除这笔费用,今年收到发票后,要通过“纳税调整”来补救。具体操作是: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中,找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在第30行“其他”栏次,填写调增金额。什么意思呢?就是这笔费用你已经计入了今年的损益,但按照税法规定它属于去年,所以今年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在去年的申报表中做更正申报,把这笔费用加进去。
但这里有个更简便的方法,很多人不知道。如果你的企业适用的是“权责发生制”,而且这笔费用在去年已经实际发生了,只是发票跨年才到,那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你可以在费用发生的当年税前扣除,只要在汇算清缴结束前(一般是次年5月31日)取得发票就行。这个学员的情况是今年1月收到发票,完全在5月31日之前,所以直接在去年的汇算清缴中扣除就行了,不需要通过今年的申报表调来调去。只需要在去年的申报表中,将这笔费用并入相应栏次即可。如果去年已经做了暂估,那直接根据发票金额调整暂估差异就行。
当然,如果发票在汇算清缴结束后才收到,比如今年7月才拿到去年的发票,那就麻烦一些。这时候需要做“专项申报”或“补充申报”,在收到发票的当年做纳税调减,同时要留存好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证据材料,备查。各地的税务执行口径不太一样,有的地方要求严格,有的宽松一些。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你最好打12366确认一下你所在地的具体要求。
说到这儿,我想起另一个常见问题:跨年发票的认证抵扣怎么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现在已经取消了,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360天,这个大家都知道。但实操中很多人会忽略一个细节:如果你在去年已经暂估了进项税,今年收到发票后认证,认证的月份是今年,但抵扣的所属期是去年吗?不是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以认证通过的月份为准,认证在几月,就抵扣几月的销项税额。所以,如果去年的费用,今年才认证发票,那进项税是抵扣今年的销项税,不能去改去年的增值税申报表。这一点和所得税的处理不一样,很多新手搞混。
那么问题来了:去年的费用,进项税今年抵扣,账务上怎么处理?还是用那个学员的例子。如果他去年暂估时没有单独暂估进项税,今年收到发票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0796.46(80000/1.13),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203.54,贷:应付账款 80000。这样进项税正常抵扣今年销项,不影响去年的损益。如果去年暂估时已经按含税价暂估了,今年收到发票后,先红冲暂估,再按发票重新入账,把进项税分离出来就行。
我总结一下跨年发票处理的三个核心要点:第一,分清费用归属年度,按权责发生制判断;第二,金额重大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账,金额小的直接计入当期;第三,税务上注意汇算清缴的时间节点,发票在5月31日前到的,并入去年申报,之后到的,做专项申报。这三个要点记住了,跨年发票基本不会出错。
不过话说回来,最好的办法还是避免跨年发票。我给我们公司定的规矩是:每年12月25日之后不再接收当年的发票报销,所有单据必须在12月31日前交到财务部。实在有特殊情况,提前打报告,走预提流程。这样既减少了跨年发票的麻烦,也避免了审计时的调整事项。但我知道,很多中小企业做不到这一点,业务部门拖沓,财务部门又不敢得罪业务,最后所有的烂账都堆到财务头上。如果你也是这种情况,那只能自己多留个心眼,每年11月开始就催票,发通知、打电话、扣绩效,各种手段用上,尽量减少跨年发票的数量。
还有一个细节:跨年发票的凭证附件怎么做才规范?我见过很多财务人员,直接把发票往凭证后面一贴,连个说明都不写。这是给自己埋雷。正确的做法是:在凭证后面附上发票、合同、入库单(或验收单)、付款记录,再加上一份《跨年费用调整说明》,写明费用发生的年度、金额、发票收到的时间、调整的依据(比如某某法规第几条)。这份说明是保护你自己的,税务局查账时一看就明白,不会质疑你。
说到法规依据,我顺便提一嘴。跨年发票的税前扣除,主要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和2012年第15号公告。34号公告说的是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的可以在当年扣除,15号公告说的是汇算清缴后取得发票的可以做专项申报追补扣除。这两个文件我建议你下载下来存好,用到的时候直接打印出来附在凭证后面,比什么解释都管用。
我今天写的这些,其实中级实务目录里都有涉及,但教材上把它拆成了好几章:固定资产、存货、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得税、会计调整,每个章节讲一点,但没有打通来讲。我做的就是把这几章串起来,从收到发票的那一刻开始,到账务处理、税务申报、凭证归档,一条线讲完。这也是我讲课的风格,不按章节讲,按业务流程讲,学员普遍反映这样记得住、用得上。
对了,我刚才提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很多财务软件里是有这个科目的,但有些软件默认是隐藏的,需要手动添加。如果你用的是金蝶或用友,在会计科目设置里找到“损益类”,新增一个科目编码6901,名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然后把它设置成“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自动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果你用的是其他软件,操作类似。这个科目只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时用,平时不会用到,所以很多财务人员对它不熟悉,也正常。
再说一个容易踩坑的地方:如果调整的是去年的成本,而不是费用,那分录会复杂一些。比如去年销售的一批商品,今年发生了退货,发票跨年红冲。这时候不仅要调整收入和成本,还要调整增值税和所得税。我建议你先把收入成本调清楚,再分别处理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值税方面,红冲发票的当月做进项转出或开红字发票;所得税方面,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减去年的收入和成本。这个比较复杂,如果你遇到具体案例,可以私我交流。
说到全电发票,现在数电票已经全面推广了,跨年发票的红冲操作和传统税控盘不太一样。在数电票系统里,红冲不需要申请红字信息表了,直接在电子税务局里发起红字确认单,对方确认后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但有一点要注意:如果是去年开具的数电票,今年要红冲,确认单的发起方是谁?分两种情况:如果购买方已经做了入账确认,由购买方发起;如果购买方没有入账确认,由销售方发起。这个入账确认的节点很重要,很多财务人员没搞清楚,导致红冲流程卡住了。我建议大家每收到一张数电票,及时在电子税务局里做入账确认,这样既方便以后红冲,也防止对方恶意红冲。
另外,数电票的红冲还有一个限制:一旦某张发票被红冲了,原发票的金额和税额就不能再用于抵扣了。所以如果你收到去年的一张数电票,今年发现有问题要红冲,一定要先确认原发票有没有抵扣过。如果已经抵扣了,需要做进项转出;如果没抵扣,直接红冲就行。这个顺序不能乱,否则会导致申报表数据对不上。
我前几天帮一个学员处理他公司的跨年发票问题,就是数电票的情况。他去年12月开了一张销售发票给客户,今年1月客户说金额不对要红冲。我让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找到“全电发票”模块,点击“红字发票开具”,然后选择“红字确认单录入”,填写原发票号码和代码,系统会自动带出原发票信息,输入红冲原因和金额,提交后由对方确认。对方确认后,他再登录系统,点击“红字发票开具”就能生成红字发票了。整个过程大概十分钟,比传统税控盘操作简单多了。但有个坑:如果原发票已经跨越了自然年度,红冲时系统会提示“是否涉及跨年调整”,这时候一定要选择“是”,然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相应的会计调整分录提示,你照着做就行。
我特别想强调一点:不管用什么软件,跨年发票的红冲和调整,核心逻辑是一样的——把去年的账调对,把今年的账做平。软件只是工具,原理懂了,换什么软件都不怕。我见过太多财务人员,换了一个软件就不会做账了,就是因为没理解业务本质,只会机械地点击鼠标。所以我一直建议我的学员,先理解业务逻辑,再学软件操作,顺序不能反。
最近几年税务系统越来越智能化,金税四期上线后,跨年发票的异常数据很容易被系统抓取。比如你去年申报的成本费用和今年收到的发票金额差异较大,系统会自动预警。所以跨年发票的处理一定要规范,不能心存侥幸。我有个朋友的公司,就因为跨年发票处理不当,被税务局约谈了,最后补了税和滞纳金,还影响了纳税信用等级,得不偿失。
所以我最终的忠告是:跨年发票的处理,账务上要严谨,税务上要合规,凭证上要完整。如果你能把这三点做到位,税务局查账你都不怕。另外,每年12月就开始催发票,别等到次年汇算清缴了才手忙脚乱。提前规划、提前处理,才是避免跨年发票问题的最好方法。
好了,今天关于跨年发票的实操就讲到这里。我最近整理了一份全电发票红冲操作流程截图,从登录电子税务局到开具红字发票,每一步都截了图,标注了注意事项,谁要就私我。当然,如果你有其他实操问题,比如合并报表的抵消分录怎么做、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顺逆流交易怎么处理,也欢迎来问,我挑典型的问题写成文章分享给大家。













官方

0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