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多处取得所得怎么申报缴纳个税?

2018-11-14 09: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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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中,关于所得税申报的问题随处可见,但仍有很多的同学无法一一掌握.接下来会计学堂的老师就来为大家讲解个人多处取得所得怎么申报缴纳个税的相关问题,并根据具体的所得税规定进行详细的解答.

个人多处取得所得怎么申报缴纳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第十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因此,从中国境内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个人多处取得所得怎么申报缴纳个税?

举例说明:

例如从A单位取得8000元(选择其为扣除费用方及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申报汇缴机关),从B单位取得10000元.

那么,A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8000-3500)×10%-105=345(元).

B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10000×25%-1005=1495(元).

该个人选择到A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汇总纳税:

(8000+10000-3500)×25%-1005=2620(元).

应补个人所得税:2620-345-1495=780(元).

个人多处取得所得怎么申报缴纳个税?应该按照规定去税务局或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多退少补.文章还举例进行了说明,这样更有利于大家的理解.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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