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出口货物怎么办理退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92号)第二条的规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退(免)税,且只有两种情形可以办理退税:一是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二是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其他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予退(免)税.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会计处理
1、生产企业发出货物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报关出口后
(1)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某外贸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

(2)结转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3)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支付代理费的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某外贸企业
现在很多出口货物都是采取委托出口的方式,上述文章针对委托出口货物怎么办理退免税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回答.并讲解了相关的问题.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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