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企业购买的专利权怎么做所得税处理?

2018-10-16 14:2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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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境外的企业购买专利权,那么从税法角度上来看,应该怎样做所得税的处理呢?下面的文章中会计学堂的老师根据相关的所得税规定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希望文章的内容会对你有所帮助.

向境外企业购买的专利权怎么做所得税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上述规定,境外企业将其技术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中国境内,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原则上不缴纳预提企业所得税.但如果上述购买行为是境外企业技术的使用权,则应在中国境内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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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口增值税缴款书)

税金及附加

其他应收款-代付外国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上述文章关于向境外企业购买的专利权怎么做所得税处理的问题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除此之外,文章还讲解了相应的分录做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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