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 税法中:管理费用,5 万元为一项专利权的摊销金额,该专利权为当年7月份以100万元价款(不含增值税)向境外企业(未在中同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购买,付款期已到但企业因故尚未支付价款,企业已将该项专利按照10年的使用期限进行摊销,但未做扣缴税款的处理。 可以税前扣除,为什么?"

爱笑的芹菜
于2023-03-06 13:04 发布 400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23-03-06 1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于企业采取正当手段从境外购买的特殊用途设备、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价款,以及用于从事营业活动的技术性咨询、设计、施工、检测或者安装费用,经财政部门核定且支付的款项,属于可税前扣除项目。因此本案的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同时,企业也要在有效期内支付境外的价款,以保障其合法性使用该项专利权,否则将会受到国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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