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已抵扣又发生退货的账务处理

2018-10-08 14:0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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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物交易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退货的情况.但如果购货方已经抵扣了,这时候发生了退货,面对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做账务处理呢?销售如果被退回应该怎样处理?这些问题你都清楚吗?请看下文的详细解答.

购货方已抵扣又发生退货的账务处理

首先要购货方先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上传到国税服务器后打印带有信息表编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然后贵公司根据信息表编号来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帐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负数)

开具正确的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当月的税额为零,因为该销项税之前月份已申报.

购货方已抵扣又发生退货的账务处理

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九条规定: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因此,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对于本年度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这时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对于本年度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

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

上述文章针对购货方已抵扣又发生退货的账务处理的做法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示范了分录的做法.除此之外,文章还讲解了销售退回的相关问题.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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