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办公楼出租给母公司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2018-04-10 17:0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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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企业分为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两者的账务核算是不一样的,本文来为大家解答子公司办公楼出租给母公司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子公司办公楼出租给母公司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答:子公司办公楼出租给母公司作内部往来处理

付给母公司:

子公司做

借:其他应收款—母公司

贷:银行存款

母公司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子公司

合并报表时“其他应收款—子公司”与“其他应付款—母公司”两者抵消掉。不能做成“股权投资”与“实收资本”的。

子公司办公楼出租给母公司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并未对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作出规定,也并没有对其概念作出明确界定,一般来讲,拥有控股权(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并有实际控制权即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母子公司是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但是存在控股的关系;总分公司则并非各自独立的实体,分公司完全受控于总公司。一般在会计报告中,总分公司需要合并报表,而母子公司则不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子公司办公楼出租给母公司账务处理是怎样的,相信大家看完已经有所了解,如果你还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会计学堂将会针对你的问题,尽力为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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