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待客户买的香烟如何分录

2019-12-23 15:3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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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运行当中,可能经常会需要招待一些宾客,这个时候我们就会购入一些相关的招待物品,比如烟酒之类.那么作为一名会计,您是否知道公司招待客户买的香烟如何分录呢?如果对此不是非常了解,请跟我们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探究一下吧.

公司招待客户买的香烟如何分录

公司购买的烟酒等,可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如果是用来销售的,则记入"库存商品";

2、如果是用来发给职工的,则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如果是用来招待客人的,则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如不多就直接入招待费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

不扣个人所得税.

如多就进行入库.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管理(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公司招待客户买的香烟如何分录

公司有发票的烟、酒能做账吗?

只要是正式的发票,就可以做帐的,但烟酒这类发票只能做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而招待费是按照你销售收入比例计提的,超过了,年底要补缴企业所得税的.

购买烟酒给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招待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一般情况下,购买烟酒用生产部门业务招待,则列支"制造费用-招待费";如果用于营销部门业务招待,则列支"销售费用-招待费";如果用于其他办公后勤及服务支持部门,则应列支"管理费用-招待费".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零售酒水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招待客户买的香烟如何分录的相关内容,相信您阅读以后一定已经知道该如何进行处理了.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您随时登录会计学堂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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