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交期延误罚款的账务处理

2018-08-30 11:3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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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交期延误罚款的账务处理:对于产品交期延误企业双方可以根据合约约定内容进行处理,企业交的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收到罚款的企业可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具体的相关详情请阅读下文。

产品交期延误罚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之间一般会签订合同约定产品的交付期,如果因为企业的自身原因产生的产品交期延误,一般须按合同的约定来向另一方缴纳罚款,其实这罚款就是所谓的“违约金”,企业对于这种交期延误产生的扣款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到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做调税调增处理。

产品交期延误罚款的账务处理

收到交期延误罚款的账务处理

例:房地产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如果工期延误施工单位需要交罚款,现施工单位没有按时完工已经违约,施工单位向房地产公司交罚款20000元,请问房地产公司对这20000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施工单位因为工期延误产生的罚款实际上是指违约金,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不能作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规定,利得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 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人。因此,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房地产公司的罚款收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     20000

贷:营业外收入——罚款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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