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收入如何分别核算?
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分开核算,是指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分开核算,只是不同销售额分开核算就可以了,至于成本、费用等没有规定,这就比较简单了,在“主营业务收入”一级科目下,设置“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就可以了。但特别注意,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售额无论是应税还是免税,均为不含税。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有区别吗?
免税收入,就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属于应该征税的收入,但是政策特别规定免于征税的收入,或者说是税率为0的收入,比如企业所得税时,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不征税收入,指的是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就不属于应该征税的范围,比如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收入等。
通俗的说:不征税收入是本来就不收税的收入,免税收入是应收但不收,比如先征后返形式。
相信大家看完已经了解了免税收入如何分别核算,如果你还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会计学堂将会针对你的问题,尽力为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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